在民法学中"质押"什么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39:01

质押,在传统民法上被称为“质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根据《担保法》,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这里还有质押与抵押的区别以及质押的特点等,如果想了解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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